贷记卡抵押合同范文
贷记卡抵押合同范文甲方:(抵押人)乙方:(抵押权人)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 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贷 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
贷记卡抵押合同范文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 , 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 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贷记 卡领用合约》项下因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 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 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 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 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 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贷记卡章程》、《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 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 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 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 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