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允许药品进口口岸工作评估考核方案
增设允许药品进口口岸工作评估考核方案一、评估程序(一)增设药品进口口岸的申请,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拟增设药品进口口岸应为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并明确所在地(地级及以上市)行政区域内拟作为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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