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写字崖电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写字崖电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 事项名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设定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21条审批对象 法人、其他
写字崖电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 事项名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设定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21条审批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实施机关 XX省国土资源局办理一级评估报告备案、二级评估报告备 案和跨区县行政区域的评估报告备案; 区县分局办理三级评估报告备案。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受理方式 现场受理受理地点 XX省国土资源局受理窗口或区县分局受理窗口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办理处室 XX省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处或区县分局申请材料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 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非企业法人,提交《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