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内容提要: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发端于18世纪,从音乐作品领域而扩及文字作品和美术、电影作品、邻接权等领域,随着新的传播技术的开展而价值凸现。但是目前许多国家还处在建立
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内容提要: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发端于18世 纪,从音乐作品领域而扩及文字作品和美术、电影作品、邻接权等 领域,随着新的传播技术的开展而价值凸现。但是目前许多国家还 处在建立时期,各国的立法和实践都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本文拟从 著作权集体惯例制度的源起及现今各国的立法通过比较的方法和经 济分析的方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几个特殊问题作一个简单的 探讨。目次:一、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源起二、各国立法和管 理……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源起对著作权进行集体管理,最早可追 溯到18世纪后期的法国。1777年,由法国著名剧作家博马舍建议 成立了法国戏剧作者作曲者协会(SACD)。该协会的宗旨是保护 戏剧作者作曲者的精神和财产权利,其任务是负责收取和分配使用 本会员作品的费用,就舞台作品的使用进行合同谈判,对有困难的 作者给以帮助。继该协会之后,法国又相继成立了非戏剧性音乐权 利集体代理处、多种媒体作者协会等等。这些协会的成立,开展了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内容。在法国之后,以集体管理方式实现著 作权的人的权利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承受。目前,美、英、德、日等 著作权保护比较兴旺的国家都成立了各种不同类别的著作权集体管 理组织。我国xx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集体管 理也作出了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诞生之初就是著作权人自 发地组织起来维护自己权益的社团。它首先产生于音乐作品领域, 因为使用音乐作品的方式非常分散,作者和代表作者利益的出版社 无法单独实现作者的权利,随着机构的你断开展和壮大,目前在国 际上已经不再限于之,而是扩大至文字作品和美术、电影作品、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