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治安平安管理制度 一.消防平安总条列 1、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国家和深圳市关于消防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2、贯彻落实企
单位治安平安管理制度 一.消防平安总条列 1、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国家和深圳市关于消防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2、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 任制,企业法人代表签订年度《平安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 组织实施工作。 3、管理职责 3.1、负责公司防火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 全体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平安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平安责任 制。 3.2、贯彻执行国家和深圳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防 火平安制度并监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 平安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 施,减少或防止火灾事故。 3.3、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部室防火平安 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 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 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 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 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平安。 3.4、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视检查和 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良建议, 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3.5、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平安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