赈灾救灾研究
赈灾救灾研究 赈灾救灾研究赈灾救灾体系通常被称为赈务,是荒政的核心。由于战争不断,重灾纷至,民国前期湖南赈务充满了诸多变数。传统赈务被严重削弱,官赈的主体地位有所衰变,
赈灾救灾研究 赈灾救灾研究 赈灾救灾体系通常被称为赈务,是荒政的核心。由于战争不断,重灾纷至,民国前期湖南赈 务充满了诸多变数。传统赈务被严重削弱,官赈的主体地位有所衰变,近代意义的义赈异军 突起,并一度主导着湖南赈务的发展潮流,实现了湖南赈务由传统向近代的转轨。因此,民 国前期湖南赈务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 1912~1917 (一)沿袭传统赈务阶段(年) 191230 据前《民国前期湖南灾害统计表》对水旱疫虫灾的统计,年,全省共受灾县次, 1913251914581915571916381917 年为县次,年达县次,年至县次,年有县次,年则 471914458562715 被灾县次。年,浏阳水灾,损坏亩,益阳溃口垸,淹田约计万余亩, 2053000[27]P10-131917 沅江垸先后扫溃,淹田万余亩,灾民余户();年水灾,沅江堤 206470015020 垸溃决十分之七,汉寿溃垸,计田亩,安乡溃决余垸,约田万亩,华容共 5359121[28] 溃垸,约计田万亩,南县共溃垸,约田万亩。不难看出,此阶段湖南天灾 连年,是晚清以来灾害日频局面的延续。不过,由于经济实力相对较强,仓储相对较丰,政 府对赈务予以了一定的重视。因此,民初湖南尽管天灾肆虐,但多年传承下来的赈务基本可 以抚平人民灾伤,这决定了传统赈务在本阶段仍居主导地位。 从施赈的主体来看,政府依然是灾害赈济的主力,也是赈款的主要来源。民间私赈因袭着过 去的传统模式,仍然停留在地方善人、庄主熬粥施饭的水平之上,相互之间彼此孤立,纯为 个人义举。在城市,特别是省城,尽管存在着一些慈善机构和团体,但在民初却均处于各行 其是的散漫状态,没有统合为有机的整体,办事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在省城长沙, 1915 年,这些慈善机构和团体统一到了省城慈善事业总公所管理之下,但这种管理相当松 散,有名无实,且其作用也更多地体现在育婴、养老、慈幼、抚残、施医等方面,很少直接 介入灾害救济。即使有所介入,也多为间接赈灾,或仅局限于个别城市,影响甚微。 从施赈的方式来看,这一时期在长沙、南县等地虽偶尔有平粜、工赈,但直接施予灾民钱米 19135 寒衣药品棺木之类的传统急赈在赈济中仍占主导地位。年,财政部拨款万元赈济湖 [29]P5119143.51 南水灾();年,中央拨给湖南水灾赈款万元,钱万串,官方内外募捐协 10130,12867,20191516 赈银元钱串配发余县办理急赈;年,中央特颁湖南水灾赈银万余 47681133.35[30]P463-464 串,由各地购办赈米石,散发赈款万串,赈济灾民万人()。 可见,由于社会承灾能力相对较强,特别是仓储相对丰裕,这一时期赈款数量也相对较少。 同时,为维护统治,显示德政,一定程度上蠲缓灾民各种赋税成为此阶段官赈另一主要赈济 191712 方式。年,内务、财政两部将芷江、麻阳等县上年的应征钱粮一律蠲免,沅陵、泸 53[31] 溪等县蠲免成,同时还部分蠲免武冈应征钱粮;同年,省府又分别蠲免道县、石门、 [32] 绥宁、永顺、武冈等县一定赋额。这些措施或多或少地有利于灾民医治灾伤。 不过,传统赈务占主导地位,赈务腐败不免大量因袭。大灾之年,急赈虽是必不可少的施赈 “ 方式,但它毕竟是一消极之法,只能延及旦夕,且最易滋生弊端,各省争分中央之 款,各县争省有之款,各区争分县得之款,各乡争分区得之款,各平民争分灾民之款,几成 ”“ 定例,赈款不为县中各公法团所挪用,便为各乡村豪强所侵蚀,不为各乡村 豪强所侵蚀,便为一般平民所瓜分,三者必居其一,或兼而有之。绝无真正灾民独得实惠 ”[33]P10 ()。蠲免虽不失为有效赈济之法,但一般只限有地之家能沾实惠,对于大 “ 多数无田之户,蠲免有如隔靴搔痒。民国前期湖南著名赈务人士谢国藻就曾提出: 各县争相报灾,不特希分润赈款,至少企图蠲免田赋,然蠲免田赋,须经财政厅另行派员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