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中小学学校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站岗巡逻。每天早上7点至8点,中午11点半至12点,下午14点至15点,17点至18点半,这几个时间段的校门口站岗巡逻,维护学生上下学秩序。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
中小学学校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站岗巡逻。每天早上7点至8点,中午11点半至12点,下 午14点至15点,17点至18点半,这几个时间段的校门口站岗巡 逻,维护学生上下学秩序。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向 学校领导报告。 2、外来人员登记。发现有外来人员,须区分情况对待,如找校 领导办理有关事情,需先和办公室或校领导联系预约前方可准许 进入;在正常上课时间内,有来访者(学生家长、亲朋好友等人 员),须滞留至下课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才准入内;未经 总务处批准的收购废品人员,不得准许进入;其它情况,需凭其出示 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未出示有效证件者不得准许进入。如无相关有 效证件但又确实有急事需进入校门者,需凭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或由相关老师带着方得进入,对此异常情况,值班保安需记录在卷 备查。 3、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上学、放学和经批准车 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开小门。保安人员对迟到或请假的学生 要进行登记、办理请假手续,方可让其出入,杜绝学生携带冷饮、 小食品等入校。 4、外来车辆管理。外来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送水车辆在学 生上课时方可进校。 5、 对可疑人员携带的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进行盘查。尤其是 要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有人携带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外出, 必须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方得放行,遇有可疑和紧急情况须立 即报告总务处。对外来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需 凭学校总务处的放行证进入,并记录在卷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