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版]
第一篇: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第一条: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物业管理费。第二条:物业服务费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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