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安全保证书(2)
食品经营安全保证书(2)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