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节能管理办法
学校校园节能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关于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得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与指导有关单位有序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
学校校园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关于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 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得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 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与指导有关单位有序 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能源,就是指学校使用得水、电、 气等常规能源。凡使用学校能源得全体教职工与学生都必须 遵守此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就是指加强建筑用能用水管 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得节能节水措施,减少能源、 水得直接与间接损耗,提高能源效率与保护环境。 第四条 节约型校园建设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外,还应 符合国家与地方得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五条 学校应成立由主要校级领导负责得节约型校 园建设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能源管理、基建、房产、 资产、设备、采购、学工、团委等部门得负责人与相关技术 人员组成,负责制定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得方针,指导节约 型校园建设得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得资源,为节约型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