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据书信 变更法人的任职证明
变更法人的任职证明法人变更的概念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便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
变更法人的任职证明 变更法人的任职证明 法人变更的概念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 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 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便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 人的分立或合并,因触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 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 441 务移转,做了强迫性规定。民法通则第条第款规定,企业法人 分立、合并或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1. 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法人变更的情势法人的合并。这是 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 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上风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其实不需 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加简便, 操纵本钱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 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回并为一个新法人, 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 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 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 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 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2. 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法人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 立是调剂经营范围,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