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审查暂行规定
市南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审查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订立合同行为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规范机关单位的民事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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