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从政行为八不准细则
干部从政行为八不准细则1. 不准违法乱纪:干部从政行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不得参与非法经营、腐败行为等。2. 不准玩忽职守:干部从政行为应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不得玩忽职
干部从政行为八不准细则 1.不准违法乱纪:干部从政行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不得参与非法经营、腐败行为等。 2.不准玩忽职守:干部从政行为应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 责,不得玩忽职守、懒政怠政,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 益。 3.不准徇私舞弊:干部从政行为应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权 谋取私利,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得贪污受贿。 4.不准违背原则:干部从政行为应坚持原则,不得违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不得违背组织安排、工作纪律,不得违反人 民群众的利益。 5.不准脱离群众:干部从政行为应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 意,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不得脱离群众、独断专行。 6.不准虚伪做作:干部从政行为应真实坦诚,言谈举止端正 得体,不得虚伪做作、欺诈虚伪。 7.不准搞形式主义:干部从政行为应注重实效,不得搞形式 主义、官僚主义,不得以表面文章掩盖实质问题,不得弄虚作 假。 8.不准追求个人荣誉:干部从政行为应坚持为人民服务、为 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宗旨,不得追求个人功利、个人荣誉,不得 以谋求个人利益损害公众利益。 第1页共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