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情况的调研报告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社会力量参与 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社会力量参与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 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 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 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的适用范围 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 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xx年11月,我省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启动试点工作。三年多 来,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扎实推进,采用 购置公共效劳的形式,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下称专职社工),协助 司法助理员从事工作,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较好的法 律和社会效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专职社工队伍建 设,5月下旬,我厅按照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组织部等《关于开 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组成调研组,并 下发相关文件,发放调查表,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和试点县(市、 区)开展调研。6月中下旬,调研组先后到长乐市、连江县、福清 市、湖里区、同安区和思明区,召开六场座谈会,有7个基层司法 局的负责人、24个基层司法所的所长和近40名专职社工参与座 谈,共同探讨研究专职社工队伍建设,形成了。 xx年11月,经省委领导同意,在省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思 明、丰泽、梅列3个区第一批开展试点。xx年11月,省委政法委 确定福州市鼓楼区等2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试点单位,厦门、 福州主动扩大试点范围,自行批准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