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试行)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
四川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