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电气事故的形式及防范措施
矿井电气事故的形式及防范措施 (一)矿井电气伤人事故类型及原因 1、违章带电作业或没有验电,作业中误送电,触及漏电设备、电缆等人员直接接触带电体造成的触电事故。 2、缺乏电气知识,误入带电间隔
矿井电气事故的形式及防范措施 (一)矿井电气伤人事故类型及原因 1 、违章带电作业或没有验电,作业中误送电,触及漏电设 备、电缆等人员直接接触带电体造成的触电事故。 2 、缺乏电气知识,误入带电间隔或人体过于接近高压带电 体导致高压带电体放电而造成的触电事故。 (二)安全规定 1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 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 1.0 低于%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 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 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 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 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 下此牌送电。 2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