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报告2024学年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工作方案
2024学年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和成果评价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XX--XX学年教育科研成果评审活动。现
2024学年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和成果评价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学年 XX--XX 教育科研成果评审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内涵式发展为目标,以校本 “ 研究为载体,规范立项课题研究,提升课题研究水平和成果效益,更好地为教育改 ” 革发展和教育教学实践服务。 二、评审范围及要求 (一)本学年在市教科所立项的各类市级课题的结题成果。 (二)非在市教科所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也可参加本次评审。 (三)课题已经按立项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完成的结题成果与立项申报内容相一 , 致或在其中的某一方面形成整体性较强的研究成果。 , (四)课题研究成果是否参加过其它评审活动不受限制。 三、评审条件 (一)创新性。能创造性地解决自身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在他人研究的基 础上有所改进和发展。 (二)科学性。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制度,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优秀 教育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实用性。能有机结合教育教学实践,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具体问题有明确 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效益。已经证实或可以预见成果对研究者的教育教学实践产生明显的改进 作用,或进一步能为同类教育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促进了研究者自身的专业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