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1、凡接近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2、有效期药品的贮存,应有明显标记《有效药品一览表》,效期不满三个月的药品应及时与临床科医生联系使用或医药公司更换。3、发药,使用效期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