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南陵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讨论稿)为深入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2021年民生工程任务,根据《2020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皖农科〔2020〕
南陵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2021年民生工程任务,根据 《2020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皖农科〔2020〕183 号)、《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0〕1204 号)和《芜湖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市农科教 〔2021〕46号)、《2020年芜湖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市农科教〔2020〕167号)、《芜湖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细 则》(财农〔2021〕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完善秸 秆收储转运体系建设,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加快发展以秸秆 资料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 用产业化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确保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 利用率达到92%。 二、主要任务 (一)秸秆收储体系建设 2021年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2个,每个收储中心秸秆收储量(能力)应达 1000吨(含1000吨)以上。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秸秆收储中心 (可将秸秆收储中心作为村集体资产,租赁给企业使用),秸秆利用专项资金给予 优先扶持。同时,鼓励秸秆利用企业和作业服务组织建设秸秆收储中心,开展打捆 作业和收储转运,秸秆利用专项资金给予奖补。 (二)秸秆产业化利用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秸秆原料化、饲料 化、肥料化、能源化等产业化利用,对年利用秸秆量500吨(含500吨)以上的 经营主体,秸秆利用专项资金给予奖补,确保2021年全县秸秆产业化利用量达4 万吨。 (三)秸秆还田 继续加大秸秆还田的宣传引导,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实行水稻收 割、秸秆粉碎还田一体化作业,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引导农户将秸秆 就地堆腐还田、覆盖还田、免耕还田。 三、奖补政策 2021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按下列标准给予奖补: (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每个收储中心奖补资金80万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