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伦理委员会自查报告
伦理委员会自查报告 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要求,为加强我院伦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伦理委员会备案及管理机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已成立伦理委员
伦理委员会自查报告 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要求,为加强我院 伦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伦理委员会备案及管理机 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已成立伦理委员会,共11人,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 任委员2人。 伦理委员会委员即将接受生物医学研究伦理知识及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伦理委员会独立开展 伦理审查工作。 二、 伦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维护受试者尊 严,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规范开展;对本院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 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等。我院即 将在后续工作中开展相关伦理审查培训。 三、我院暂时未有任何申报项目需要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 四、完善并建立伦理审查工作或者操作规程,保证伦理审查过程 独立、客观、公正。 五、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加强对设立的伦理委员会开展的涉及 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评估伦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