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检法三机关分工与制约--党政监督关系[修改版]
第一篇:中国公检法三机关分工与制约--党政监督关系一、公检法三机关如何相互制约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
中国公检法三机关分工与制约--党政监督关系[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