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严肃招标投标工作纪律
关于重申严肃招标投标工作纪律 明纪发〔2011〕4号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 自《XX省招标投标条例》和《XX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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