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2000年10月1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委员长会议通过) 一、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