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公共保险评估机构分析论文
公共保险评估机构分析论文我国现行的保险理赔机制运行20多年来,对保证各家保险公司为客户合理公正赔付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迅速发展,现行理赔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常常导致保
公共保险评估机构分析论文 我国现行的保险理赔机制运行20多年来,对保证各家保险公司为客户合理公正 赔付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迅速发展,现行理赔机 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常常导致保险业出现理赔评估有失公正、保险人与被 保险人之间赔付纠纷难以及时有效协调等突出问题。为此,笔者建议依法设置独 立于保险公司之外的专业理赔机构。 一、目前我国保险业评估存在的问题 1995年10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 人可以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进 行评估和鉴定。”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没有一家“独立的评估机构”,各保 险公司均自设评估部门,负责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这样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当 中很容易产生三个方面的矛盾:一是保险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矛盾。保险人与被保 险人原本属于一种买卖关系,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在处理保险事故上,往往双方 持不同的态度。从保险公司来讲,总想通过客观评估和正确鉴定,尽量减少赔付以 提高自身效益;对被保险人来说,有时难免夸大损失,以便获取更多的赔付。双方 关注的焦点是对事故的评估和鉴定,而评估和鉴定均由各保险公司自己承担,导 致被保险人容易对保险公司的事故评估鉴定产生怀疑态度。二是专业与非专业的 矛盾。各保险公司尽管都成立了评估鉴定机构,但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因为种种 客观因素,对涉及各行各业的评估业务不可能都熟练掌握,所以在对保险事故的 评估过程中,有时难以保证做到客观公正。三是提高保险公司经营效益与成本过 高的矛盾。各家保险公司现行的事故评估与鉴定工作操作复杂,运行困难,重复投 入的问题十分突出,人为地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致使保险公司成本过高, 经营效益受到一定影响。 以上三个矛盾不仅影响着理赔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也不利于保险业的有效 监管。因此,成立一个与当前保险业发展相适应而又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保险公 共评估机构势在必行。 二、构建保险公共评估的意义所谓保险公共评估机构,就是由中国保监会确 认资质的、独立于保险公司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保险事故评估中介机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