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山东省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合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1-2022年度山东省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合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一单选题(共60题)1、辛某与至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因此都对合同的管辖法院问题十
年度山东省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 2021-2022 合练习试卷卷附答案 A 一单选题共题 (60) 、辛某与至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因此都 1 对合同的管辖法院问题十分看重。现辛某居于甲市,至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乙市,双方签 订合同是在丙市,加工行为将会在丁市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 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A. 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甲市或者乙市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 B. 丙市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但是丁市法院不能成为管辖法院 C. 本合同不含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D. 【答案】 B 、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 2 刹车,但仍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 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 是正确的? () 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A. 由乙自行承担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