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区关于落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方案
XX县区关于落实《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方案(1)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