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并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民办幼儿园。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建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第三条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