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村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合同(转租)
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合同甲方:广西南宁冠丰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本合同甲方于2010年11月19日通过合作开发方式取得留村一、二、三、四、六组位于那洪大道中段北侧的自有三产用地使用权,使用权至2034
留村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合同(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