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中心值班管理规定
调控中心值班管理办法为了保障生产运行安全,确保公司的财产不受侵害,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制度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时间进行值班
调控中心值班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生产运行安全,确保公司的财产不受侵害,进一步加强对值 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工作的有效进行,特 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制度 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时间进行值班,日常值班每日17:00至次日 0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白班早08:00至17:00,夜班17:00至次日 08:00。如重大事件、灾情和遇应急情况值班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1、岗位责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 离职守。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落实人员接替值班, 在接班人员到岗之前,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 2、值班日志制度:在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息、电文,以及未处理的 工作问题,要简明扼要地做好值班记录,以便为接班值班人员提供工作方 便,也可为日后备查。 3、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对在值班期间接到的工作任务,原则上由 本人完成;对交班时仍未完成的,应该逐项交给接班人员,交接班时,双 方人员要在值班记录上签字。 4、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对接到需请示领导相关的事项,必须要 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处理。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 上级领导的调度指令,并向带班领导或主管领导做出汇报。 5、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时段内,每间隔2小时对所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