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之逾期交房纠纷
【基本案情】 2012年度,原告赵东华购买被告XX县嘉和置业有限公司位于XX县嵩山路北侧房屋中第5号楼3单元601号房屋,价款为299325元。合同签订当日交首付款119325元。约定交房日期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之逾期交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