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局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
经贸局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36号),为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管理,制定本办法。
经贸局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