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实务考试模板02关于创造性论述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关于创造性论述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中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论述如下:1、独权不具有创造性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都属于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对比文件1技术领域与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关于创造性论述 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中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论 述如下: 1 、独权不具有创造性 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都属于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 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对比文件1技术领域与本发明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 题与本发明最为接近,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 特征: (按照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顺序引入对比文件的原文) …… 该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 …… 比文件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上述区别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而且该特征在对比 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 …… 的作用相同,都是,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 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 该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是显而易 见的,权利要求1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 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