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检察监督体系的建构

行政违法检察监督体系的建构 法律空缺使得对行政违法的检察监督缺位 1.监督方式的单一,导致监督对象的单一。目前,对于行政执法的监督方式只有一种,就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判决

腾讯文库行政违法检察监督体系的建构行政违法检察监督体系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