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简政放

() 第一篇: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 是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的有效举措,对于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 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国土资源部起草了《不动产登记条例 (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土资源部 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630 共章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20133 征求意见稿根据年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要求,贯彻国 “”4 务院确定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精神,主要遵循条原则:一是整合职责。 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登记,并对机构设置、簿册管理、基本程序、信息共享与保护提出统一要求。二是物权 稳定。注重稳定连续、保护权利,明确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 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 受到影响。三是方便群众。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并简化程序,减少群众负担。四是严格管理。重 点规范登记行为,强化政府责任,提高登记质量,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 登记、土地登记职责的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 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二)关于登记簿册。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严格规范登记簿的管理有利于保护不 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设置统一的登记簿,载明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 状况等相关事项,并对登记簿的介质形式、登记机构的保管保存义务等进行明确(第二章)。同时,为妥 善处理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新证和老证之间的关系,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 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继续有效(第二十八条)。 (三)关于登记程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 服务的要求,本着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征求意见稿规定,一是充分尊重申请人的意愿,允许申请 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单方提出登记申请,在登

腾讯文库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