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总则第一条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 核实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工作的监督管理,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核实和认定工作,依据《行 政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