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须知附件一:监理工程定量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须知附件一: 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定量评标办法一、 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为 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
投标须知附件一: 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 监理招标定量评标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为 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 于本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的评标。 第二条 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评标工作由 (招标人名称) 根据北京市现行规定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受聘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会成员总人数为应为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受聘的技术专 家人,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受聘专家北京市建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 评标原则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 科学、合理评标原则。 3. 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及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投标文件 进行定量评分,并从中评选出合格的有序的综合得分最高的前 三位 投标人作为本工程监理招标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招标人依据 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