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培训中心管理办法
公司培训中心管理办法(一)凡经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召训的新进及在职员工均应 遵守本管理办法。(二)本公司员工接获召训通知时,应准时报到。逾时以旷职论。因公而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三)受训期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