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现有教师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老教 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使青年教师尽快 适应和熟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规律,提高青年教师 教学水平
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现有教师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老教 师 的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使青年教师尽快 适应和 熟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规律,提高青年教师 教学水平和 科研能力,加快其成长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进一 步 细化教育教学过程,明确职责,形成更加合理的人才梯队, 提高 和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 二、实施对象及培养目标 第三条学校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院 指派 名指导教师,在年内全面负责其培养工作: 12 1 接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 2 新调入我校的讲师及以下职称或未从事过教学工作 的青 . 年教师; 3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继续提高教学水 平的 . 教师。 第四条被培养的青年教师应在年左右达到以下要求: 2 1 完成导师指定的选修课程的学习、工程实践或科学研 . 究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