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章程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章程 根据需要,院长可邀请学院的董事、党委书记,有关职能部 门的负责人以及教师和学生代表列席会议。第三十四条 院长办公会实行院长主持、集体讨论、院 长决定的制度。院长在行政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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