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 3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省人事厅《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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