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附件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分工一、县(市)区政府职责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则。要建立组织机构,保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校车安全运行与管理提供各种保障。1.组织本级教育、公安、
附件 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一、县(市)区政府职责 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 总则。要建立组织机构,保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校 车安全运行与管理提供各种保障。 1.组织本级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对照国务院《校 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条件、驾驶人资格条 件,对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 掌握底数。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运营手续、校车使 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驾驶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 停止接送学生,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学生上下学的乘 车安全问题。 2.建立校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监控平台, 实时监控校车运行和学生乘车安全,实现各部门、校车服务 提供者、学校和家长共享校车监控信息。 3.组织、领导校车审批和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严 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 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二、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校车使用需求调查研究,对需要配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