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终止合同书(5)
房屋租赁终止合同书(5) 第56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日内不予以书面答复,那么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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