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1999年3月15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发挥高等学校的智力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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