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完整版)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
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乙方: 村(居)民委员会 丙方: (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
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 :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 : 乙方村(居)民委员会 : 丙方(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对象) 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社会救助暂行 125 办法》和甘肃省特困人员供养办法(省政府令号)规定, 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县民政 局审批备案,确定为特困供养对象,三方签订如下 : 分散供养协议 1 、甲方按照《条例》要求,在吃、穿、住、医、葬(教) 12 方面给予物质帮助。()按规定发放给丙方生活费。() ,3 丙方是未成年的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了 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义务人,且法定义务有赡养、扶养、 16 抚养能力的,或年满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 动能力,或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或丙方死亡的,经甲 方审核上报后,停止其分散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 4 ()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协议。 2 、乙方应安排丙方所在的村义务为丙方承担日 1 常生活照料。()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五保户,委托 2 包户扶养,确实找不到包户扶养人的由村委会扶养。() 对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的个人财产由甲、乙、丙方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