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病人檢體採檢辦法」修訂案
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病人檢體採檢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按「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病人檢體採檢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九四0000六一四
「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病人檢體採檢辦法」修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