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模式与多边贸易体制之互动论文
探索TPA模式与多边贸易体制之互动(1)论文【论文摘要】 美国外贸法中的“贸易促进权”赋予美国总统参与贸易谈判的可信度,确保国会的核心地位;促使美国在贸易协定谈判中占据有利位置,维持了“府会”良好协作
(1) 探索TPA模式与多边贸易体制之互动论文 “” 【论文摘要】美国外贸法中的贸易促进权赋予美国总统参与贸易谈判的可信度,确保 “” 国会的核心地位;促使美国在贸易协定谈判中占据有利位置,维持了府会良好协作关 “” 系。本文旨在探索贸易促进权与多边贸易体制的互动,管窥其价值功能,探究其发展 “”trade 趋向。【论文关键词】贸易促进权快车道授权多边贸易体制贸易促进权( promotion authorityTPA“” ,以下简称)是府会根据国际贸易发展状况分享贸易政策决策 权的产物,促使总统拥有权谈判的同时,确保国会亦保有其控制权。众所周知,美国宪法 缔造者的原始执政思想是将行政权与立法权相分离,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可能引发的专权暴 “” 政。受这一思想的影响,美国外贸政策决定和执行过程中贯穿的府会共享贸易决策权 1934 TPA 1.TPA 理念自年起一直沿用至今。一、基于美国宪法之诉求而诞生的模式 (1)TPA 模式诞生的法理与实践基础模式诞生的法理基础美国宪法奠定了国会在参与签 订国际贸易协定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国会十分清楚其调整涉外贸易的明确的 宪法权力;但另一方面,国会却又不能有效地谈判涉外协定。由此引发贸易协定谈判权从 “” (2)TPA 国会向总统的实质性转移,使府会出现因宪法引致的紧张关系。模式诞生的 ITO 实践基础鉴于美国宪法体制的过多束缚和羁绊导致夭折,而在当时的政治、经济环 TPA 境下,依赖修改宪法来解决美国贸易体制受制于国内贸易法的困窘实不可行,因此, 2.TPA (1) TPA“-” 应运而生。模式法律机理概念为美国国内法中行政国会协定的变 “” 种,是重要的法定条约批准程序;即国会将宪法赋予其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行政部门, 授权总统参与贸易谈判并签署协议,在授权时限内,国会对总统达成的最终协议放弃修改 (2) TPA 权,仅在规定时限内批准或否决已通过谈判达成的整个协议。特征具备高效便 捷、减少传统议案所需大量中间环节、将协定作为拟定中的法律来审议之特征。它不但遵 “”—— 从传统的宪法法定批准程序,同时也保留了立法否决程序中的重要属性自动解除某 一委员会,避免某委员会封锁该立法的情况出现;禁止委员会就该议案提出修改;在国会 TPA 参众两院进行有限制的辩论。所具有的特定属性使之成为美国实施贸易政策的有利 技巧。不但解决了国会对外贸的管理权和对委托授权的监督权,较好地防止了国会委员会 或委员会主席压制立法而使法案无法提交全体表决的情况;同时又未对总统的外贸谈判能 力和可信度造成不良影响。执法和立法机构同时参与贸易谈判决策过程的方式,增强了政 府的谈判能力;确保总统的谈判结果能在合理期限内由国会不加修正地表决,避免重启谈 TPA 判、削弱美国谈判信誉的不良后果。二、探究模式与多边贸易体制之互动美国 在贸易政策的抉择中不但始终试图影响国际贸易规则,而且一直追求掌控世界经济的立法 TPA 权。为了能在多哈回合中继续保持其领导地位,强化政府的贸易谈判权尤为重要。而 WTO 授权将成为美国在多边谈判中推行贸易自由化、减轻贫困、促进民主和法制的最佳 1.TPA 1930- 策略。模式与东京回合从臭名昭著的年《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到象征美 1934 国走向多边贸易体制起点的年《互惠贸易协定法》,再到成为推动肯尼迪回合关键 1962 因素的年《贸易扩大法案》,美国外贸政策不断发生嬗变、且总体上趋向自由化, 1974 总统和贸易代表在谈判中的能动作用逐渐上升。此后,为着手发起下一轮回合,年 “”“ 《贸易法》成为美国外贸政策的分水岭。该法为协调府会贸易协定关系,首次引进快 ” 车道,使国会对其固有的条约修订权做出放弃、不给利益集团任何院外活动的机会,让 出了部分管理外贸的权力,且对协定表决做出时限限制。再则,该法案还规定了谈判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