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绞车管理制度》word版
小绞车管理制度一、小绞车1、小绞车选型第1条 进行采掘工作面及各类小巷轨道运输时,可采用40kW及以下规格的各类矿用绞车(简称小绞车)牵引运输。第2条 斜坡坡度大于10°时,不许使用JD-11.4
小绞车管理制度 一、小绞车 1、小绞车选型 第1条进行采掘工作面及各类小巷轨道运输时,可采用 40kW及以下规格的各类矿用绞车(简称小绞车)牵引运输。 第2条斜坡坡度大于10°时,不许使用JD-11.4型及以下规 格的调度绞车。 第3条进行小绞车运输时,要根据运输斜巷倾角及运输物料、 矿车等物件的质量,计算所需小绞车牵引力,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所选绞车和钢丝绳规格型号;然后确定运输物料和矿车或车盘数 量,并严格按规定认真执行。 2、小绞车完好 第4条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 滚筒表面。 第5条制动装置动作灵活、可靠。 JD-25、JD-40调度绞车,制动手把的自动锁紧装置动作灵活可 靠。制动后,自动锁紧装置应有足够余量。 JD-11.4型调度绞车,施闸后闸把位置不低于水平位置、与水 平夹角不超过45°。拉杆螺栓有背帽紧固,无显著弯曲,拉杆 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 第6条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 闸座螺丝紧固有效。 第7条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第8条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护身板完整、无变形。 第9条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 第10条自制小绞车底座必须是钢材制成,其强度满足使用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