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外出学习、培训、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外出学习、培训、参会的暂行规定(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校党委全面从严治校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外出学习、培训、 参会的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校党委全面从严治校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 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 力和专业水平,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发展,规 范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参会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 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参会工作要贯彻“思想政治 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 重实效”的方针,坚持“以在职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培养与使用 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重点专业优先、新专业优先、新课程优先、 青年骨干教师优先的原则;坚持分期分批选派的原则。 第四条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参会的组织管理。 人事处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做好教职工外出学习、培 训、参会的总体规划及学习培训结果的考核。 财务科做好全校教职工学习、培训、参会经费预算及经费的报 账工作。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