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理解与适用-兼谈人事担保
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理解与适用——兼谈人事担保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对该条款的
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理解与适用-兼谈人事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