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共建协议(消防部队和医院)
警 民 共 建 协 议 书甲方: 乙方: 为加强军地交往,实现军地资源互补、优势共享,促进双拥共建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良好局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结为“双拥共建单位”,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
警民共建协议(消防部队和医院)